公 示
经权利人申请,依照农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有关规定,拟对 巴南区石岗乡**长河扁社等1宗农村房屋办理房地产权注销手续。
原权利人潘*育在石岗乡**长河扁社有房屋1栋,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巴界石集建(91)字第2**4号。原产权人潘*育已死亡,现由儿子张*勇申请注销产权证。
若相关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此公示的权利人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告界石国土资源管理所或巴南不动产登记界石工作站,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将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的规定对上述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2024年10月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界石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工作站:潘彦
联系电话:6255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