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沙坪坝公字第202410111040060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座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备注 |
1 |
袁*英 |
沙坪坝区*40号附3号25-3 |
104房地证2013字第*7791号 |
土地房屋抵押权(地房) |
因法院协助执行无法收回 |
重庆市沙坪坝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