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登记中心继承(张*闵)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娜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张*闵,身份证号:510202**********23
继承人:刘*娜,身份证号:510202**********27
不动产坐落: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石北路*号金岛花园3幢1-*-2。
建筑面积:76.49平方米
房屋用途:成套住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渝北区同茂大道48号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67821943
公示单位: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