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两江新区:邓宝石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邓*石因保管不善,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12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邓*石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