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6255453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土地) |
用途 |
备注 |
1 |
巴南区天星寺镇花房村陶家院子组经济合作社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巴南区天星寺镇花房村陶家院子社 |
4955.46平方米 |
旅馆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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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