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明、*凤)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明、*凤)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张*荣身份证号:51022419**********38
继承人姓名:*明身份证号:51021819**********32
继承人姓名:*凤身份证号:51022419**********44
不动产坐落:大盛镇人和村*组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69.81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大盛服务窗口
联系方式:67283100
公示单位: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