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4北碚字第F0261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北碚2024字第F026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土地房屋座落 |
备注 |
1 |
107房地证2014字第****3号 |
*雅丽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09009006GB00099F00010005 |
***北温泉街道金华路369号10幢3-1 |
公告单位:重庆市北碚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