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6604/2024-4310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31 | [ 发布日期 ] | 2024-10-31 |
继承(龚*友)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继承(龚*友)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龚*友)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李*芳身份证号:51022419**********49
继承人姓名:龚*友身份证号:51022419**********51
不动产坐落:大盛镇顺龙村*组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59.66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大盛服务窗口
联系方式:67283100
公示单位: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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