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412191050017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412191050017
窗体顶端
周**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九龙坡区九龙园区红狮大道*号*幢*号的渝(2017)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06****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声明人:周**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