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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 20241219105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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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412191050174

重庆**高等专科学校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九龙坡区电力四村4*房屋的105-05****、105D-2008-0****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重庆**高等专科学校

2024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