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九龙坡不动产202412101050288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渝(2020)九龙坡区不动产证明第00275****号 |
重庆***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大**组团G06-*号地块 |
登记机构(章)
2024 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