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丰都县三合镇平都大道西段295号(丰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
联系方式:023-7070806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孙雪燕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
丰都县十直镇楼子村1组 |
500230107003JC05008F00010002 |
土地面积:102.66㎡ 建筑面积:197.16㎡ |
农村宅基地/非成套住宅 |
公告单位: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树人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3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