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412131050901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412131050901
曹*嘉因保管不善,将九龙坡区朝阳路3号*幢18-5号的1渝(2023)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5*****号房权证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曹*嘉
2024年12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