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412201050630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412201050630
杨焱*,杨克*,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九龙坡区西彭镇白彭路15号9幢5-*号房屋的105房地证2015字第0****号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焱*,杨克*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