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垂直管理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公告> 不动产登记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1161050312

字体: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1161050312

汤柱*,刘仕*,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九龙坡区石坪桥青龙村13号3幢1*-*号房屋的渝(2016)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17****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汤柱*,刘仕*

2025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