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0083号 *朝谷
遗失声明
本人 *朝谷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复兴街道龙王村14组38号附1号的房屋(原:江北县龙王乡大碑村2组);编号26 《江北县农村房屋产权证》遗失,编号为 江集建(1991)字第80570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现声明该《江北县农村房屋产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朝谷
声明人:*云江
时间:2025年1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