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0091号 *书明
遗失声明
本人 *书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水土街道大地村25组42号的房屋(原:江北县滩口乡团结村4组)编号 无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书明
时间: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