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 抵押权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区支行
重庆市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
抵押权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抵押权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抵押权人 |
不动产权利人 |
抵押权登记证明号 |
备注 |
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区支行 |
王*龙 |
2013抵押第10**1100053 |
重庆市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