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5211050478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5211050478
孙**,傅*保管不善,将坐落九龙坡区香榭里小区*号附*-*号 ,114房地证2010字第0*****号房屋产权证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傅*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