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不动产声明(2025)字第(1368)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夏*正因保管不善,将渝(2016)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4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夏*正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