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声明 业务编号:202505221050361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声明
业务编号:202505221050361
徐*凤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九龙坡区西彭镇白彭路*号*幢*-*号房屋105房地证2013字第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徐*凤 2025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