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渝北字第J 185 号
渝北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名称
座落
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
备注
1
段*良
木耳区白云乡**村1组
房屋所有权证,编:**
发布单位: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