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沙坪坝公字第202505231040311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座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备注 |
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沙坪坝区****3号14幢三单元7-1 |
渝(2021)沙坪坝区不动产证明第00176****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根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25)渝0112执恢16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不动产登记证明 |
重庆市沙坪坝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