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6121070007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6121070007
龚*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渝北区龙塔街道红黄路99号皇冠东和花园A2幢3-*不动产的201房地证2013字第04****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龚*平
2025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