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0824号
遗失声明
本人*在田保管不善,将位于***蔡家岗镇同兴园区二路39号13幢14-7 的《房屋产权证书》,证书编号:107房地证2014字第****3号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在田
时 间: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