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0825号
遗失声明
本人*瑞玲保管不善,将位于***缙云大道99号8幢附8-1 的《房屋产权证书》,证书编号:107房地证2014字第****8号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瑞玲
时 间: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