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6241070138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6241070138
魏*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渝北区回兴街道高岩路97号丽雅居2幢4单元4-7-*不动产的201房地证2007字第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不动产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魏*玉
2025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