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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不动产声明(2025)字第(17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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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南岸不动产声明(2025)字第(1770)号

王*芳,李*毅因保管不善,将渝(2022)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04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芳,李*毅

    2025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