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6301050259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6301050259
彭**保管不善,将坐落九龙坡区石坪桥盘龙村4号*幢*-*号 ,105房地证2014字第*****号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彭**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