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北碚2025字第F0231号 *道伦、*文中、*国光、*富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北碚2025字第F023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土地房屋座落 |
备注 |
1 |
无证号 |
*道伦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 |
重庆市***澄江镇北泉村黄房子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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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无证号 |
*文中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 |
重庆市***澄江镇北泉村黄房子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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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无证号 |
*国光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 |
重庆市***澄江镇北泉村黄房子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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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无证号 |
*富明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 |
***澄江镇北泉村黄房子组 |
公告单位:重庆市北碚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