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丰不动产【2025】字第46号
申请人: 曾*灿 身份证明号码 51232419820504****
曾*园 身份证明号码 51232419790609****
被继承人(遗赠人):曾*亮 身份证明号码 51232419460820****
申请人 曾*灿、曾*园 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于2025年07月22日向丰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 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名单、遗产管理人声明书(二)、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死者亲属情况证明、火化证、婚姻关系证明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遗赠人) 曾*亮 于 2024年12月05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坐落于丰都县三合街道滨西路七支路1号1单元***,房地产权证号:306房地证2006字第0****号、丰都县三合街道滨西路六支路3号附***,房地产权证号:306房地证2006字第0****号。
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曾*灿、曾*园 继承(受遗赠)。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对上述事项若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特此公告。
2025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