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大渡口区2025年公字第0309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102渝预告〔2014〕字第0****号 |
姚*杰,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04005001GB00050F00010*** |
大渡口区双山路116号1幢裙楼*-* |
公告单位:重庆市大渡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