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0940号 *廷模、*天菊
遗失声明
本人*廷模、*天菊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重庆市***柳荫镇东升村二汇2组(原:柳荫区明通乡二汇村2组)的房屋,编号为14-18-02-48《乡村房屋所有权证》、碚集建(1997)字第****4号《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两证均遗失,现声明该《乡村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廷模、*天菊
时间: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