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0943号
遗失声明
本人*健,*凌玮,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双元大道220号2-12-4 的107房地证2011字第****3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健,*凌玮
日 期:2025-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