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5)309号
公 告(2025)309号
下列土地房屋已办理登记,因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证书名称及编号
1
罗*(现姓名:尹红),胡*
渝中区下徐家坡43号****
房地产权证
101房地证2014字第3****
公告单位: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