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2025)313号
下列土地房屋已办理登记,因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市中区分局解放碑房管所 |
渝中区九尺坎34-3号**** |
房屋所有权证 中区字第0**** |
2 |
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市中区分局解放碑房管所 |
渝中区九尺坎34-1、34-2号**** |
房屋所有权证 中区字第0**** |
3 |
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市中区分局解放碑房管所 |
渝中区九尺坎34号**** |
房屋所有权证 中区字第0**** |
4 |
刘*,刘*生,练*英 |
渝中区枇杷山正街二巷23号**** |
房地产权证 101房地证2009字第0**** |
公告单位: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