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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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伟 (身份证号:5001***********899X) 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九龙坡区西彭镇迎新村*社 房屋的J105-2015-0****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伟
2025 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