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0954号 *宏玉
遗失声明
本人*宏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水土街道屋基村 2 组 13号的房屋(原:北碚区水土镇屋基村二组);编号为碚集建(1999)****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遗失,现声明该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宏玉何开
时间: 2025年 8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