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8191050677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8191050677
秦*保管不善,将坐落九龙坡区龙江支路51号*幢*单元**-*号 ,渝(2022)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5*****号房屋产权证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秦*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