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编号: 202508191070094
渝北张*芬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张*芬保管不善,将渝北区古路镇**村1组,编号: 房地产权证***号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芬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