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1025号
遗失声明
本人*杏丽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北温泉街道康宁路1号11幢3-8-3的《重庆市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107房地证2015字第****7号遗失,现声明该重庆市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杏丽
时间: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