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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821105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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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8211050169

*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九龙坡区杨家坪建工三村*幢2单元10号房屋办理九区字第00000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军,何*芳代

 2025年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