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渝北字第0555号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渝北字第055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
备注
1
*谦
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177号巴蜀.锦绣广苑3幢2-10-*
201房地证2008字第1****号
公告单位: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