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8211050376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业务编号202508211050376
蒋*言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九龙坡区冬山路7号5*幢2*-4号 房屋,办理的渝(2023)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12*****号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蒋*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