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1124号
遗失声明
权利人*文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金华路366号7幢5-3, 证号为107房地证2013字第****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文
日 期:2025-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