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不动产登(2025)补字第Y1126号 *祖合
遗失声明
本人*祖合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重庆市***柳荫镇东升村二汇2祖44号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无(已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祖合、*正琼
时 间:2025 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