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北碚2025字第F0297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北碚2025字第F029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土地房屋座落 |
备注 |
1 |
碚国用(2003)02***号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北碚支行金龙分理处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09009010GB00255F0001 |
***胜利街19号 |
|
2 |
房权证107字第01****号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北碚支行金龙分理处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09009010GB00255F0001 |
***胜利街19号 |
公告单位:重庆市北碚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