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遗失声明号:202509161070342
渝北宾*余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宾*余保管不善,将渝北区大湾镇**村2组,编号: **号产权证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宾*余
2025年9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