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2025)381号
下列土地房屋已办理登记,因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苏* |
渝中区学田湾正街55号**** |
房屋所有权证 房权证101字第10**** 国有土地使用证 渝中国用(2003)字第2**** |
2 |
易*淑 |
渝中区渝铁村58号**** |
房地产权证 101房地证2010字第0**** |
公告单位: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