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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不动产声明(2025)字第(24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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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岸不动产声明(2025)字第(2444)号

陈*因保管不善,将106房地证2012字第0*号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

2025年 9 月 17 日